【圆明网】广东肇庆法轮大法弟子黄凌燕八月下旬在四会市自家店铺内被绑架,并遭到非法抄家,丈夫冯棣见随后被八个便衣绑架,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四会看守所至今。
冯棣见父母年迈,几次带着幼小的孩子去探望冯棣见夫妇,都被推脱,看守所说要去问国保,国保说要找办案单位。冯棣见父母呼吁肇庆市正义领导关注,让其儿子媳妇回家。
下面是冯棣见父亲给肇庆市各级领导的一封信:
你们好!
我是肇庆市人,今年七十五岁了,老伴七十一岁。家中有儿子媳妇还有孙子孙女,一家人虽说生活不算富裕,也是其乐融融。
今年的八月二十五日,我儿媳黄凌燕在四会翡翠山河正和电气专卖店上班,下午四会东城派出所到店里绑架我儿媳黄凌燕及她的女儿乔丹凤,当晚乔丹凤被放回家。我儿媳被关在四会看守所。
八月二十八日早上,我儿冯棣见在肇庆我的住处,准备带我两老和一对儿女去四会看守所要老婆,刚刚走到楼下,被等在楼下的肇庆白沙派出所七、八个警察绑架,也送去四会看守所。
至今几个月过去了不放他们回家,留下一对儿女,一个四岁、一个二岁,经常哭着要爸爸妈妈。我的大孙女乔丹凤看到父母都被抓了,受到打击,情绪低落,十几岁的女孩出走多日不知在哪里,令家人担忧。平时都是儿子照顾我们俩位老人,现在我俩老不但得不到晚辈的照顾,还要照看两个幼小的孙儿,儿媳的店铺关闭了,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大减,孙儿的奶粉都是好心人赠送的,我们全家在精神上、经济上及身体上都承受了很大的压力。
我多次到肇庆市公安局、国保局及四会东城派出所,去要求放人,带着孙子孙女想见一见儿子媳妇,都被拒绝了。国保局推到看守所,看守所推到国保局,让我这七十多岁的老人来回奔波。我问:儿子媳妇犯了什么法?为何见都不让见?国保局领导说我的儿子媳妇犯了“利用×教破坏法律实施罪”,他们散发过传单。我的儿子媳妇信仰真、善、忍,如果“真、善、忍”是×教,什么是正教呢?他们散发传单是为了让人们了解真相,传单内容没有危害社会,没有危害任何人,属于言论自由范畴,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不知破坏了哪条法律?
江泽民封锁了法轮功的所有资讯,使人们看不到真相,法轮功修炼者只好用传单来澄清事实。无论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或全国人大,没有一个正式文本将法轮功定性,就是公安部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颁布的《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公通字[2005]39号),这个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,其所罗列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未包括法轮功。现今中国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,都没有认定法轮功是“×教”,“×教”之说来自江泽民和《人民日报》。然而公、检、法机关应依法律办案,而不能依照政治运动中的报道或内部指令来办案。与法轮功有关的传单更不是迫害好人的证据。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是非法的!
法轮功是佛家功法,是教人修心向善的,以修炼“真善忍”为原则,法轮功目前已经传至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,我们全家也是法轮功的受益人。是江泽民一意孤行,迫害修炼人。
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。谁再迫害好人,将来肯定要倒霉!而保护好人会积德,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福报。江泽民集团诽谤、迫害修炼佛法的人会是什么结果?现在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许多高官纷纷落马,王立军、薄熙来、李东生、苏荣、徐才厚、周永康,现在都怎么样?我不希望你们在法轮功这件事上为江泽民背黑锅。
国家《公务员法》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“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”。新修订的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过错责任追究规定》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,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、职位、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,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”。当法轮功平反那天,没有谁会为违法者承担责任的。
肇庆市是历史文化名城,名胜古迹很多,七星岩、鼎湖山的许多传说都与修炼人有关,六祖慧能在肇庆栽梅,包公在肇庆为官,肇庆民风淳朴,逢年过节、初一十五,几乎家家给神明敬香。可是现在怎么了?贪官搜刮民脂民膏,有毒食品防不胜防,空气污染,与人为善的好人被关押。
各位领导,你们是百姓的领头人,盼望你们像包公一样为百姓造福,为百姓申冤!我现在迫切要求立即将我儿冯棣见、媳妇黄凌燕俩人无罪释放,还我这七十多岁的老人一个完整的家庭。
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朱家里45号
冯恩来
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
* * *
歡迎轉載,轉載請註明出處。